近日,潞安化工集团发布了《工伤急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工伤急救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少因抢救不及时、救治方法不正确给伤病员工造成的二次伤害。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潞安化工集团公司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细则》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公共卫生应急领导组,明确管理部门和协同部门职责,完善本单位的工伤急救管理工作。各煤矿单位要结合井下实际情况,采取井下自救、互救与地面急救紧密结合的延伸救护方式,建立起井下急救点、井下急救站、井口医务室和专业急救机构四级工伤急救机制。同时,确保各队组每个班次在现场至少有2名兼职急救员,并配备相应的专职急救员和医护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各煤矿单位还需定期组织工伤急救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过程,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工伤急救处置能力。集团公司公共卫生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将负责定期组织培训和讲座,并督促各单位将工伤急救纳入日常员工培训计划。
(文 申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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