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资委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国资办〔2022〕17号),我集团正在开展打击假冒国企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情形: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对假冒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相关行为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355-5921476
举报邮箱:zhongguoluan2009@163.com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郝佳丽